新增预拌混凝土(180机组)生产线项目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根据该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结果,该项目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及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试运行期间通过对项目现场检查发现项目已按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项目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顶部除尘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搅拌楼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砂石料库采用封闭式库房,并配有喷淋设施洒水降尘;厂区地面硬化,采取定时清扫洒水措施降低厂区地面及道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职工使用厂区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混凝土试块、沉淀池沉淀砂石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具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